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隆重纪念党的生日,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阳组通字[2010]30号通知精神,工委决定,以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好纪念建党89周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好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纪念活动,是中央的统一部署,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这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和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促进“统筹城乡、率先转型、全面崛起、富民强市”战略的实施、加快生态文明、平安和谐的宜居家园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庆祝建党89周年纪念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从各单位的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
“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载体,形成“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积极氛围,促进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建设。
总体要求:1、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有新内容。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有新标准。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提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贯穿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要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把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贯穿活动始终。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标准和评选条件,真正把那些更有典型性、更具代表性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有新方法。各基层党组织要借鉴和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新经验,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实际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要贴近工作实际,确定具体争创主题;坚持分类指导,设计活动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引群众参与,带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有新举措。一是党建工作要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搞活,在机关上下营造出“比、学、赶、帮、超”的氛围,树立求真务实,热情为民的新形象。二是要亮出党员身份,接受监督。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三要树立诚信公正、热情为民的形象。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党员身份亮出来,平时工作看出来,危难时刻上得来,生死关头豁出来,树立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有新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保障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明晰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推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6、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有新成果。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重在六个方面取得新成果:一是要在学习和学习能力的提高方面取得新成果。二是要在解决“热点”、“难点”的工作上取得新成果。三是要在树立党员的新形象上取得新成果。四是要在规范党支部的活动、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方面取得新成果。五是要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抓好党建促发展上取得新成果。六是要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取得新成果。
三、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为大力表彰我市在推进“三城同创”、建设“生态文明、平安和谐的宜居家园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市委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产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热情,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努力开创基层党的建设新局面。鉴于工委在2009年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已专门进行了表彰,今年将不再全面表彰,并根据去年的表彰推荐上报市委表彰。
各单位的表彰要按照以下要求落实好: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是: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五个好)
①党组织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②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③工作机制好。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保证党的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④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出色完成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⑤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五带头)
①带头学习提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争当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②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③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以共产党员标准产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无违法违纪现象。
⑤带头弘扬正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除具备优秀党员条件外,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①热爱党务工作,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组织能力强,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②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精通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奉献精神,尽职尽责,能够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党建工作。
③党建工作有思路、有办法,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严格,认真调查研究,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④党性强,作风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形象,得到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公认。
(二)评比表彰原则
1、坚持严格标准、从严把关的原则。按照评比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真正把那些具有先进性的党组织和人民拥护爱戴的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上来。
2、坚持严格筛选、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审核,保证质量,要坚持条件,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征求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并统一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坚持层层发动、逐级推优的原则。对表彰名额、对象的确定,要采取广泛尊重民意、层层评选推荐、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杜绝“带帽子、划圈子、定框子”。
4、坚持注重一线、倾斜基层的原则。应向基层单位总支、支部和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的党员和党务干部等基层岗位倾斜。
(三)推荐方法和步骤
1、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要把评比的条件公之于众,以实绩论优劣,凭德才定人选,对照各项评比条件,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2、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注重查实绩、看效果;查作风、看形象;查品德、看公论,真正把那些群众公认、事迹先进、具有典型示范性的优秀党员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确保推优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3、做好先进典型的考察工作。为了确保市委表彰的典型具有显著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工委将派出考察组对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并形成综合考察材料,经工委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
4、做好典型材料报送工作。凡做为工委推荐上报市委表彰的先进典型,要认真填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先进事迹典型材料一式三份;先进事迹典型材料字数要求在1500字左右,上报材料务于5月25日前报工委组宣部(带U盘)。
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各级党组织除认真开展好“争先创优”活动外,还要坚持按照“主题鲜明、形式多样、隆重热烈、勤俭节约、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凝聚力量、推进发展”的原则,开展好各项纪念活动。
(一)开展主题纪念活动,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通过召开纪念表彰大会、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革命传统报告会,组织观看革命厉史题材影片和参观党史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种主题纪念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共产党员的党性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各基层党组织要在“七一”期间,对登记在册的困难党员和老党员集中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开展为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义诊体检、参观学习等各种活动。坚持走访慰问和结对帮扶相结合,采取党组织帮扶,党员互助,和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结对子”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及时把党的关怀和帮助送到他们手中,切实增强他们自我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三)开展党日活动,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七一”前夕组织广大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要严格条件,有计划地发展一批新党员;要开展好以“上一次党课,过一次民主生活会,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一遍党章,开展一次党性分析,进行一次党员评议,参加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的系列党日活动。通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
(四)加强党建基础建设,落实党建责任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以纪念“七一”契机,对照与工委年初签订的《创建星级党组织责任书》要求,认真检查落实情况。按时对任届期满的党组织进行改选,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按期按标准交纳党费,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五)工委将于6月底举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代表座谈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纪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予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纪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本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运用典型引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党员电化教育、党建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以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风清气正。各级党组织在推优工作中要严肃组织纪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确保选树的典型符合时代特点,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公认。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使推优工作成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过程,使推优工作的过程,成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促进广大共产党员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和正派的作风投身到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去。
各单位开展“七一”纪念活动综合情况,要及时报工委组宣部,以便工委及时掌握机关总体活动。
中共阳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