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市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办法》、全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市委第二巡回检查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确保扎实开展好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市直工委召开了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对有关事项作了进一步强调。
一是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各机关党组织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文件以及各级领导讲话,做到领会精神、把握实质,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把广大党员的思想引导到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上来,激情汇聚到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上来,干劲投入到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上来。
二是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推进方式。要求各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市委明确的“转型跨越争先锋、富民强市做保证”主题和“两创建、五争先”活动载体,结合市直机关“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创建重点,自查本单位的争创主题是否鲜明、具体、突出,自查本单位的争创载体是否务实、管用。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按照市委实施意见要求的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做学习型好干部活动、创建星级党组织工作、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互为载体,互相促进,并以这些活动为引领和抓手,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活动始终,贯穿本职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同时,市直工委特别强调,要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站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将《条例》的内容贯彻至党支部,让更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内容,增强落实《条例》、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 三是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市直机关领导小组的联系。强调要确定各单位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专用邮箱,及时与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沟通工作情况,注重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还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将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工作动态、典型事迹、亮点特色、经验成效等宣传好。同时,有关党组织要了解掌握两新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发挥好协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