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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通知

2010-08-23 10:19:07访问次数:信息来源:综合部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安排部署后,各隶属党组织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自觉参与,活动进展有序、开局良好。为了确保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市委阳发[2010]26号《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办法》、全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市委第二巡回检查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文件以及各级领导讲话,做到领会精神、把握实质,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把广大党员的思想引导到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上来,激情汇聚到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上来,干劲投入到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上来。市直机关各党组织单位,要自查组织领导工作情况,看活动方案是否制定并上报市直机关创先争优办公室、看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是否到位,看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要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推进方式

  市委明确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是“转型跨越争先锋、富民强市做保证”,载体是开展“两创建、五争先”活动。“两创建”,即:创建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区)委、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争先”,即:创优环境,在承接产业转移中争先;抢抓机遇,在实现“四更 ”目标中争先;服务群众,在构建和谐阳泉中争先;加强学习,在提升素质本领中争先;遵纪守法,在带头弘扬正气中争先。具体到市直机关,重点是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这一主题和载体,自查本单位的争创主题是否鲜明、具体、突出,自查本单位的争创载体是否务实、管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市委实施意见要求的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做学习型好干部活动、创建星级党组织工作、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互为载体,互相促进,并以这些活动为引领和抓手,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活动始终,贯穿本职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同时,要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站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将《条例》的内容贯彻至党支部,让更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内容,增强落实《条例》、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

  三、要进一步加强与市直机关领导小组的联系

  一是要将各单位确定的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专用邮箱报市直工委组宣部。

  二是要将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进展情况,于8月9日下午6:00前报市直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电子版和书面材料1份。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主题的确定、载体的设计,工作机构、工作制度的建立,组织活动方面的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创先争优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否明确,要达到的目标是否具体,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情况、对群众的承诺是否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

  三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1、工作动态。包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进展情况、工作情况以及重大活动情况,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等情况。2、典型事迹。包括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涌现出的不同层面、不同岗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3、亮点特色。包括能够紧贴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广大党员的工作实际的创新措施或特色做法。4、经验成效。包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整个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经验和主要成效。同时,要注重在主流媒体和党建网做好宣传工作。

  以上要求报送至工委的材料,请联系:2293520;联系专用邮箱:yq2293520@163.com  联系人:张运谦、苏青华

  四是要做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市委第二巡回检查组将深入市直机关各单位检查有关工作情况。

  四、要进一步了解掌握两新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

  市委成立了行业主管部门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负责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私立医院等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各有关党组织单位,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上报信息时要将这一部分工作一并反映至市直机关领导小组,以便于市直工委结合创建星级党组织等活动部署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三日

晋ICP备06003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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