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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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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阳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为正县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根据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做好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
2、指导和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协同市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及配合市委组织、纪检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行政领导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7、领导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审议县处级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审批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
8、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和机关团工委,指导做好机关群团工作。审批这两个群团工委正、副主任和正、副书记的任免。
9、加强与各县(区)直属机关工委(党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的沟通与联系,注重搞好调查研究,针对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0、承担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以提升组织力、强化执行力、发挥号召力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牵引,在围绕中心、营造氛围、主动作为上持续使劲发力,主动对标一流、对表“三基建设”、创新工作流程,大力抓好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实现我市“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提供坚强保证。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收入预算260.2万元,比2018年收入预算237.56万元,增加22.64万元,增长9.5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260.2万元,比2018年支出预算237.56万元增加22.64万元,增长9.5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19年基本支出240.18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218.26万元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2.2019年项目支出20.02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19.3万元增加0.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四)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正常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持平,车辆正常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购置车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7.4万元,与2018年预算191.35万元相比,增加16.0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有办公用房为机关事务管理所有,共150平米。公务用车一辆为调拨车辆,车辆品牌为帕萨特,车辆购置费为17.7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财政批复本部门绩效目标的项目有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5万元,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度财政预算刚刚批复,目前正在展开对预算的绩效管理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四、2019年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9张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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